水磨沟区七道湾街道各社区全面梳理权力、服务和任务事项,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公开“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让权力晒在阳光下。图为会展社区干部向前来办事居民公开劳动社会保障责任清单,接受群众监督。(艾尼沙木·艾米都力 摄)
为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推动“清单化”监督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基层“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的问题,进一步推动监督下沉落地。
“以‘清单化’监督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使监督责任更加明确,监督任务更加具体,监督靶心更加聚焦,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年初,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清单化”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方案》,督促各区(县)纪委监委围绕“重大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梳理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小微权力”共性清单;指导社区(村)结合维护稳定、乡村振兴、为民服务、营商环境不同任务,城市和农村不同区域特点,制定“个性化”清单。
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平西梁村结合工作实际,常态化与镇纪委监察办联动开展巡访,借助提级监督力量,联系群众查找风险点,在协调丝绸之路滑雪场、昆仑之约等企业解决村民就业,打造特色农产品种植、旅游民宿点等工作中,梳理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小微权力”廉政风险点29项,实现靶向监督。
公开权力清单是实现基层有效监督的重要一环。各区(县)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监委“清单化”监督试点工作标准,督促街道(乡镇)中心(站所)、社区(村)通过服务大厅窗口、办公场所张贴展示,电子屏幕播放、“二维码”发布“小微权力”清单和工作流程等方式,公开服务事项;通过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张贴“12388”信访举报平台“二维码”等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聚焦“清单化”监督工作任务,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效能,开展社区(村)划片交叉监督,推动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上更加协同。
天山区二道桥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制定交叉监督工作制度,统筹安排各社区监督联络站,以交叉监督组为单位定期抽查社区资产管理、惠民政策和民生事项落实等情况。自“清单化”监督试点以来,形成通报2期,协助基层整改问题12条,基层监督作用发挥更加突出,群众满意度更高。(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 常青 宿玲玲 | 责任编辑 李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