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市纪委监委的公车领域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浙车监督在线”运行后不久,就收到了一条红色预警推送:“平湖市曹桥街道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队,名下一辆公务用车三年内共维修保养24次,金额累计7万余元,2021年半年时间里4次更换机油……”
经过分析研判,该市纪委监委将该红色预警作为问题线索,成立核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核查人员很快发现,曹桥街道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队队长郭宏亮可能存在违纪问题。
“郭队长,平时队里的车辆要维修保养的话,你们都是怎么操作的?”
“目前队里有1辆加油汽车,在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一般是年底统一结账。还有6辆新能源汽车,一般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租赁公司承担,大修费用则由队里或保险公司承担。”
“这是近三年来,你们队里的油车在定点维修单位维修保养后开具的费用发票,加起来金额将近8万元。为什么这辆车维修保养费用这么高?”核查人员拿出相关发票的复印件放在郭宏亮面前,仔细观察郭宏亮的反应。
“是这样的,因为这辆车使用好多年了,车况不是很好,各种零部件经常坏,所以维修保养费用比较高。”郭宏亮很快反应过来,并给出了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然而,他在看到发票时僵硬的面部表情,还是被经验丰富的核查人员捕捉到了。
“一辆普通的桑塔纳3000型轿车,平均每年花费2-3万元的维修保养费用,发动机、变速箱、轮胎等一换再换。如此‘娇贵’的背后,很可能存在猫腻。”核查人员不动声色地开始更加深入详实的外围调查。
围绕维修保养费用发票,核查组决定从定点维修单位入手,找到该单位负责人韩某某:“车牌号为浙FV2178的桑塔纳3000型轿车你有印象吗?”
“有的,是街道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队的车,一直在我们这里维修保养的。”
“发票显示,这辆车三年的维修保养费用要将近8万元。是什么原因?”
韩某某沉默许久,道出了实情:“2019年的时候,综合管理队郭队长跟我说队里有些费用不好开支,想通过我们厂开具的发票走一下账。我在曹桥街道开修理厂,又跟他们单位有业务往来,不好意思拒绝,就答应了他。”
“一共走了几次账,分别是多少钱?”
“一共三次。印象中应该是2019年1万元左右、2020年7000元左右、2021年8000元左右。走完账后,我就把发票多开的金额,以现金形式给他。”
有了韩某某的笔录,核查组再次找到郭宏亮。这一次,他选择了坦白。
经查,2019年至2021年期间,郭宏亮利用负责公车管理的职务便利,在对公务用车进行维修保养的过程中,通过虚增维修保养费用、虚开维修保养发票,先后套取公款共计27100元,其中2900元被用于组织聚餐时购买香烟、酒水等物品;20800元用于公务用车在非定点维修单位的维修保养以及日常开支;剩余3400元存于曹桥街道一家酒业经营部尚未使用。核查组顺藤摸瓜,查实他还曾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请吃和娱乐活动。
2022年5月21日,郭宏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平湖市纪委监委同步督促曹桥街道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队堵塞管理漏洞,严把车辆维修关。(浙江省平湖市纪委监委李昊||责任编辑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