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想到这些工程又小,影响不大,而且反正都要人做,还不如找自己人来做……”近日,眉山市仁寿县宝马镇决心社区党支部原书记何某,因在本社区道路维修等小微工程建设中收取项目三分之一的利润,在被立案审查后向办案人员道出了自己荒唐的想法。
何某被立案查处,源于县纪委监委开展村级小微工程的专项治理行动。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村级小微工程不断增多,事关民生大事,然而村级小微工程中的微腐败问题,严重影响村级小微工程的成效,群众反映强烈。县纪委监委赓即在全县开展村级小微工程专项治理。
“我们深入开展调研,组建工作专班汇总调研、信访、案件查办、巡察、审计、监督检查等6个方面情况,将村级项目金额监管、审批程序、竣工验收等易滋生微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作为专项治理的主攻方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赵世军表示。
文宫镇纪委干部向群众了解该村小微工程实施情况。(潘建勇 摄)
随着专项治理的不断深入,全县村级小微工程专项治理中已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84个,涉及资金170余万元。
治是为了更好地改,县纪委监委通过村级小微工程中的问题,查找制度根源和风险隐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建章立制,实现长治长效。目前已督促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制定《村级小微工程项目立项备案表》,建立小微工程“一案双备”制度,即村(社区)实施的小微工程向属地政府、纪委进行备案,把监督挺在前面,督促县民政局出台《仁寿县村(居)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村(居)务《公开清单目录》《公开模板》,将村级小微工程实施时间、发包方式、投资预算等纳入公开内容,并对公开流程、时间、要求予以规范明确。
“以前,村里的工程都是‘蒙’到的,大家都不晓得搞了哪些工程”“现在公开了,我们晓得村是不是真的干了这些工程,我们还可以一起监督哈”“这个工程究竟花了多少钱,都清清楚楚的,这下放心了”……面对前来督查小微工程公开情况的纪检监察干部,村民们纷纷议论道。
“下一步,我们将对村级小微项目探索推行提级监督,确定部分重点村级小微工程作为提级监督对象,并明确联系纪检监察室落实全过程监督,确保村级小微工程又好又快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作者:陈伟 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