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业务

时间:2022-06-15 14:36:55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值此2022年春节来临之际,为防“四风”反弹、打好廉洁过节“预防针”,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鞍山市纪委监委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杨美欧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财问题。2019年至2020年,杨美欧利用分管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工作的便利,在中秋、春节前通过给部分废旧金属收购业业主打电话暗示或违规单独进行检查的方法,先后多次收取业主礼金,共计7100元。2021年10月,杨美欧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铁东区原社会保险局科员王永才违规使用加油卡问题。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王永才未按照规定上交其手中保管的原区社会保险局公车加油卡,并多次利用该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3238.59元。2021年11月,王永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立山区卫生防疫站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至2018年,区防疫站工会主席郑效群在向时任站长程金请示后,借节日之机,在未采购实物情况下,使用工会经费在超市违规购买每张面值为50元或100元的代金券,为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福利;除正常发放节日福利外,郑效群还违规给班子成员等特定关系人额外发放福利,共计17385元。2021年11月,郑效群、程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千山风景区管委会经发办主任张继瑞违规操办岳母丧事问题。2021年6月21日,张继瑞在操办其岳母丧事的过程中违规收取管理对象礼金,共计3000元。2021年12月,张继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礼金已返还。

  (鞍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fjds/system/2022/01/29/03011042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