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区纪委监委会同区检察院在充分交流研讨后就加强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签署《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领域的协作配合程序化、规范化。
《会议纪要》明确了三项内容:一是构建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区纪委监委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及公益诉讼领域线索的,区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将案件线索和相关材料移送对方,并明确了移送情形;二是加强办案中协作配合,基于办案需要,区纪委监委与区检察院可就相关问题互相查阅、复制案件材料、调阅卷宗,并在特定领域依法联合开展专项监督;三是建立长效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召集联席会议,就有关事项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并指定专门联络人负责日常联络和沟通工作。同时,《会议纪要》强调,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要在加强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强化协作配合,坚持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建立,推动了公益诉讼领域国家监察职能与法律监督职能的衔接配合,促进全区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要,整合职能优势,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文/李海立 责编/郭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