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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4:14:0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门头沟区纪委监委始终坚守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红线”管理标准,采取“11421”保障措施,开展流程化、点位化和常态化管理,全面提升执纪审查调查安全保障工作水平。

  建立“一套组织体系”。建立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案件管理部门全程监管,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架构。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现场检查和主要领导“坐镇”指挥等方式,强化工作落实。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及时作出办案安全工作提示要求,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制定“一本指导手册”。全面梳理、完善、整合问题线索处置、调查核实、调查措施使用等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内容和程序要求,编制《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业务指导手册》,作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落实办案安全工作的“说明书”,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和标准,从源头堵住安全漏洞。

  落实“四项管理机制”。修订完善《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建立谈话措施审批备案机制、定期抽查机制、“双通报”机制、医疗保障机制。案件监督管理室统筹谈话措施审批备案,通过调取谈话录像、查阅使用登记表等方式开展抽查,及时对谈话规范程度、被谈话人思想行为风险等关键环节开展分析研判。对谈话室总体使用情况和规定落实情况实行“双通报”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承办部门做出提醒。建立应急医疗保障绿色通道和日常综合保障协调机制,全面提高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和综合医疗资源调配能力。

  开展“两轮自查自纠”。先后在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开展两轮办案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内容涉及五大类23项,实现监督和防范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

  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组织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部门通过事件模拟、角色代入的方式开展突发事件处置专项应急模拟演练,针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交流,扎实提高执纪监督一线干部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文/潘伟 责编/郭云峰)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012/t20201230_722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