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纪委监委监督落实“非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暂停销售所有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坚持堵疏两手抓、两手硬,兼顾刚性原则和群众需求,收到良好的效果。
明察暗访,严查停售药品落实情况。该县纪委监委机关专项监督组联合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开展一线监督行动,强化城乡卫生所、药店等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暗访村(居)卫生室,着重突出督查发烧、咳嗽、感冒等“四类”药品下架封存等措施落实情况,城乡药店药房从业人员是否规范佩戴口罩、环境消杀、药品管理、健康码行程码查看、“周口通”扫描等措施落实方面,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活动,对于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采取不打招呼、直插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杀个回马枪,实地查验问题整改落实进展,促进立行立改。对于虚假整改、推诿扯皮、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行动迟缓、作风漂浮、工作不力、失职失责及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已累计查处党员干部6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51人,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11人。
部门联动宣传疏导恐慌情绪。该县纪委监委利用“室组地”系统优势,督促社区、网格员、医疗机构等部门联合开展发热诊治宣传,消除停售部分药品引起的不必要恐慌。要求药店、诊所从业人员不能一停了之,要及时向购药群众讲清楚停售药品的种类、原因、规范诊治的正确渠道等。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在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分诊导引台,专门人员24小时值守,方便患者到医院诊治。
该县纪委监委既“督”又“战”,深入社区广泛开展相关宣传引导工作已累计210余人次,堵疏结合的做法深得群众好评。(李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