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美华,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1978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东阳市横店镇党委书记,金华市委副秘书长、婺城区委书记、婺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华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金华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义乌市委副书记、市长,金华市副市长,义乌市委副书记、市长,杭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杭州市钱塘新区管委会主任,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
2021年3月,何美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9月,经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美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2021年11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以何美华涉嫌受贿罪,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12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何美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小节不守,从收一包烟、一瓶酒、一张卡开始腐化堕落,家里的书柜变成了礼品柜
“何美华从小家境清寒,是过过苦日子的。因此尤其努力上进,1978年10月,他进入东阳县(1988年撤县设市)某中学任教。”办案人员介绍,1983年10月,他通过选调到东阳县任县委书记秘书。此后,他的仕途一路顺风顺水,29岁任横店镇镇长,36岁任婺城区委书记,是当时全省最年轻的县(市、区)委书记之一。2005年,何美华被提拔为金华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
慎始易,慎终难。何美华初入岗位时也曾兢兢业业,取得了一些成绩,赢得了领导、同事的认可。然而,随着岗位的变化、职务的提升,他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却逐渐丢失了初心。
2007年,何美华受组织重用,出任义乌市市长。
“义乌作为国际商贸城市,是干事创业的大好平台。但在经济活跃大环境背后,同样潜藏着诱惑和风险。”办案人员介绍。
“逢年过节都会有人送来烟酒、礼品等,如果我不收,就是没有人情味,显得‘另类’。”何美华说,“我自身定力不足,又忙于具体工作和繁杂应酬,忽视了政治学习和党性修养,很快就被不良风气侵蚀。”
欲望的阀门一旦打开,便给了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不少老板为了达到目的,通过各种方式“围猎”何美华。比如,老板朱某某为解决企业发展空间问题,连续四年春节都送给何美华金条;老板楼某某为解决该公司办公楼改建问题,以送茶叶为名,送其金条……
渐渐地,何美华的底线完全失守,对送礼者来者不拒。不论是玉石、手表、画作、茅台酒、消费卡,还是人民币、美金、港币现金等,何美华通通收下,家里的书柜变成了礼品柜。
经查,2008年至2009年,何美华多次收受浙江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某所送鸡血石13块及和田玉制“古玉铜镜”摆件。
2008年5月、2012年1月,何美华先后收受浙江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某所送金条5块。
2010年2月、2011年1月,何美华先后收受义乌市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某某所送鸡血石印章1枚、“春到苗寨”画作1幅。
2015年9月至2021年2月每年中秋节、春节期间,何美华先后12次收受某贸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某某所送的茅台酒,共计飞天茅台酒20箱120瓶、“十五年”茅台酒2瓶……
何美华交代:“我收受的最大一笔现金是老板楼某某送到我办公室的20万美金,我收惯了礼品礼金,没怎么犹豫就放进了保险箱。以为只是两人经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放在保险箱是最保险的。现在想来,真是自欺欺人。”
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腐败往往是“四风”从量变转为质变的结果。何美华正是从一顿饭、一包烟、一瓶酒、一张卡开始腐化堕落,由风及腐,风腐交织,从不守小节向腐化堕落演变,从破纪走向破法,从人民公仆蜕变为人民罪人。
公私不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多种手段收受财物共计4524万余元
党员领导干部的职权、地位来自公权力,公权力一旦“脱缰”,成为攫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就可能产生极大风险。
2010年11月,义乌市政府与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了某生态园项目开发协议,约定以招拍挂方式出让123亩土地作为补偿,在扣除土地出让金计提项目后,超过地价款部分先征后返。2010年下半年,该公司负责人顾某某与他人合作,以义乌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向该集团承包开发上述123亩土地。后因计提费率产生分歧,义乌市政府暂缓向该项目公司返还土地出让金。
2011年下半年,为尽快取得土地出让金返还款,顾某某与东阳市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某某商议,由包某某出面请托何美华帮忙,并向何美华承诺事成后给予其2000万元好处费。何美华接受请托后,很快就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要求有关部门抓紧实施土地出让金返还事宜,帮助上述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极短时间内获得了26亿余元土地出让金返还款。
“我那时候也不敢直接收,觉得太危险。思来想去,最后以借为名,拿了这2000万元,投资拟上市的义乌某服饰公司‘以钱生钱’。”何美华说。
在贪欲的驱使下,何美华胆子越来越大,敛财手段也越来越多。
何美华有自己的“小聪明”。他坦言道:“久在体制内,我深知领导干部不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道理,但是依然压制不住‘想赚钱’的欲望。如何‘两者兼得’又能‘保护’好自己,我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2018年夏天,老板何某某为某集团有限公司承接杭州市某过江隧道PPP项目一事找到时任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何美华,承诺办成后给他1000万元好处费,为了“保险”,双方约定待何美华退休后予以兑现。
2018年下半年,何美华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设置有利于该公司的评标条件、评标比例、评标专家库等,帮助该公司承接了这个过江隧道PPP项目。该公司承接此工程后,将其中部分工程分包给何某某。为了表示感谢,2019年上半年,何某某向何美华再次表达待其退休后立即兑现该1000万元,何美华予以认可。
这只是何美华众多违纪违法事实中的几笔。经查,何美华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土地出让金返还、项目用地审批、土地性质变更、税务稽查处理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524万余元,其中1204万余元未实际取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公权为公,绝非用来满足贪婪心的私器。何美华为欲望所惑,深陷“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泥潭不能自拔,把权力当成为己谋利的工具,偏离轨道,最后落得一无所有乃至身败名裂的下场。
家风不正,自己在前台拿公权换人情,胞弟在后台以人情换私利
“何美华自身违法乱纪,又放松对家人管教,家风不正,问题格外突出。”办案人员说。
2007年,浙江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通过何美华弟弟何某某(另案处理)请托何美华帮助解决其公司偷税漏税被税务稽查一事。何美华接受请托后,利用担任义乌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便利,为王某在上述事项上提供帮助。其间,王某送给何某某100万元,何美华接受了何某某送来的10万元。
何美华自我反思道:“经过这一番‘操作’,我给弟弟留下了会收钱办事的印象,导致他肆无忌惮,打着我的旗号,以帮助办事为由,收受不少钱财,并用受贿款给我定制购买了高档家具。”据统计,2007年至2013年,何美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与何某某共同收受贿赂572万元。
何美华在前台拿公权换人情,何某某在后台以人情换私利。兄弟二人利欲熏心,一步步走向深渊。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4年12月,何美华担心收受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顾某某所送2000万元贿赂的问题暴露,与东阳市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某某串供,将2000万元说成借款,并于2015年1月退回1500万元,制造还款假象。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2016年底,省纪委监委就包某某“借钱”给何美华2000万元一事开展调查。彼时正值组织考察提拔其为正厅级领导职务的关键时刻,何美华不甘心就此放弃,在组织找其谈话时,遮遮掩掩、避重就轻,不如实讲清自己的问题,继续与包某某等人串供,转移涉案物品,错过了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的机会。
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2021年初,何美华曾在笔记本扉页写下了“五好”人生感悟——“活着就好,自由真好,工作多好,有乐更好,家和最好”,然而,不久,他就因违纪违法而被留置,“家庭和睦团圆是多么幸福啊!”直至身陷囹圄,他才幡然醒悟,自己已在歧路上走得太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颜新文 黄也倩)
何美华忏悔录(节选)
我是从小山村里走出来的,能成长到正厅级领导干部,每一步都是组织培养、领导关心的结果。包括安排基层锻炼、艰苦地区磨炼、综合部门积累、各级党校培训、党风廉政教育等,又委以重任到婺城、金华、义乌、杭州等地工作,自己对组织应该感恩戴德。可是,我却严重违纪违法了,辜负了组织,辜负了领导。
我深知,义乌是国际小商品之都,名气很大,我在那里当了七年多市长,由于自己出问题,给组织抹了黑,严重影响清廉浙江的形象。我内心有一种深深的耻辱感和负罪感,我真诚地向组织忏悔!
我更对不住组织的,是在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我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之时,我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如与弟弟串供,应对老板送我钱物的调查。尤其是2016年底,组织对包某某“借钱”给我2000万元一事找我谈话。但那时组织考察提拔我为正厅级,我觉得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千万不能失去。于是与包某某等人串通,形成统一口供,没有讲清真实情况,错过一次组织有可能对我从宽处理的最佳机会,留下终生悔恨!
我要为走上一条贪欲邪路,毁掉自己一生而深深忏悔。今年10月31日,是我的60周岁生日,马上可以退休养老了,但现在却身陷囹圄。努力奋斗了四十多年,即将“圆满”收官,但最终以“阶下囚”收场;前功尽弃,身败名裂,失去自由,丢掉公职,没了职级、待遇……这代价实在是太昂贵、太沉重、太惨痛了!六十甲子一轮回,跌宕起伏的人生,使我大彻大悟:贪欲邪念千万不能有!纪法底线千万不能破!人生之路千万不能失足!切记世界上永远不会有“后悔药”!
我要为自己犯错,害苦整个家庭而深深忏悔。家庭和睦团圆是多么幸福啊!可我家将是漫长的等待。家中90岁老岳父常年躺在床上,我将无法尽孝;心爱的妻子为家庭付出太多太多,本想自己退休后能帮一把,现在也只能是一种心愿;特别对不住的是我的女儿。平时我对她关爱极少,本想在退休后能为女儿多做点事,就是多烧几顿饭也行。可自己出事,不仅不能补偿父爱之欠,还给女儿又一次沉重的打击。我真的肠子悔青,痛不欲生,只有以泪洗面。
人生没有回头路。我明白自己所犯错误之重,罪孽之深,必将受到纪法的严厉惩处。我知错知罪。经过全面检讨和组织审查审理,深知我的案件涉及的人多、事多,数额大,影响大。我对自己所犯错误后悔不已,追悔莫及,努力在心灵深处真正悔过自新,并向组织真诚地悔错悔罪!对自己近三十年利用职权收受的不义之财,包括钱、物、卡等全部如数退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