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会放下思想包袱,在组织一天就对得起组织一天,重整行装再出发。”因违反工作纪律,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江苏省滨海县滨海港镇龙潭港村村干部秦某某面对镇纪委书记回访时说。滨海港镇纪委对秦某某本人进行回访的同时,还对秦某某工作发生错误的地方进行跟踪帮扶指导,确保秦某某今后工作中规范职责履行程序、严守纪律规矩。
近年来,江苏省滨海县纪委监委为提升纪律处分的政治、社会和纪法效果,让受处分党员干部重回干事创业的正确轨道,制定《滨海县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帮扶工作实施办法》,以处分决定送达、开展回访教育帮扶、跟踪推动整改情况等“跟进式”回访教育模式,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在处分决定送达时,县纪委监委联合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结合“一岗双责”要求,指定2名同志担任教育帮扶人,定期关注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精神状态,每半年向党组织负责人报告帮扶情况,发现受处分党员干部有思想不稳定、工作懈怠等情况,及时帮助纠正协调解决。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处分影响期内,每半年向党组织递交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是班子成员的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和整改情况说明。据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教育帮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受到处分的,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作为教育帮扶人之一;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受到处分的,由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及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教育帮扶人;副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受到处分的,由单位班子成员作为教育帮扶人之一。
滨海县纪委监委每次回访前,提前对违纪人员思想汇报、教育帮扶人情况报告、党委(党组)书记案件剖析及整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结合违纪人员工作性质、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等信息,一人一策制定教育帮扶计划。对受处分人员实行一人一档跟踪管理,全程记录受处分人员心路历程、整改经过及整改效果,及时打消他们“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帮其卸下思想上的包袱,重燃干事创业激情。
该县纪委监委不仅抓实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帮扶,还对执行处分决定“打白条”问题严格纠正,八巨镇赵某某和刘某某被处分后,当年仍领取了绩效奖金及工资合计9万余元,县纪委监委发现后及时追缴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充分发挥纪律处分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
“教育帮扶不仅体现纪律约束的硬度和组织关怀的温度,还丰富拓展了监督途径和手段,做实做细了我们的监督工作。”滨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锡钢表示。(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