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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24 21:17:5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非常感谢纪委公开为我澄清正名,还了我一个清白,感觉腰杆挺得更直了,我一定铆足劲多干事、干成事,绝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厚爱。”江苏省灌云县侍庄街道朱埝村召开澄清正名会,被举报人、朱埝村党总支书记朱友堂从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澄清正名通报,激动得连连感谢。

  今年1月,灌云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朱埝村党总支书记朱友堂贪污了8万元道路扶贫款。灌云县纪委监委迅速启动调查核实工作。经过深入调查发现,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原侍庄乡政府分5次将30万元的铺路工程款支付给了朱埝村,朱埝村同期就将工程款支付给了施工方,并不存在贪污道路扶贫款的问题。

  既然信访举报的问题失实,那必须要为干部澄清正名,于是灌云县纪委监委及时组织了澄清正名会,也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灌云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有问题坚决查处,没问题及时澄清,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存在失误或者偏差的单位、个人及时予以纠错,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

  去年以来,灌云县纪委监委深化推进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工作,制定了《关于处置诬告陷害行为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为实干者鼓劲,为干事者撑腰。现已公开通报9期,涉及容错纠错干部27人,澄清正名干部21人。

  为及时帮助党员干部消除影响、卸下思想包袱,有效打击诬告陷害等违法行为,灌云县纪委监委对于不实举报,及时通过当面告知、书面通知、网络媒体通报等方式向被举报干部单位和社会予以澄清,对因被诬告陷害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中受影响的党员干部,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建议。(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djc/202106/t20210608_243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