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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16 15:53:00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原州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所监督部门班子成员以外的党员及公职人员职务提升、职级晋升、季度考核、评先选优等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意见的,采取“两沟通一审核”方式,按照有关规定严把回复关。

  在监督部门人员调动、职务变更时,要求及时更新被监督对象花名册,实行动态管控。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时,要求被监督部门以函的形式书面提出单位意见,由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不了解掌握的纪检监察对象,及时与被监督部门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掌握具体情况。同时,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举报室、案件审理室沟通,掌握所管辖的纪检监察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受处分等情况。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被监督部门出具的函、委机关各室提供的情况、是否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等情况,对照被监督对象花名册,进行逐一审核,综合提出党风廉政回复意见。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回复各类党风廉政意见589人次。(原州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6/t20210615_4066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