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庄浪县通化镇纪委督促该镇某村村干部返还违规收取某贫困户的1100元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盘安镇纪委督促某退休职工上缴重复领取的758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
今年,庄浪县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反映出的违规发放、领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四项资金问题。
县纪委监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各乡镇通过比对数据、查阅资料、入户核查等方式对四项资金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成立联合督查组,检查四项资金管理发放情况,对发现问题和存在风险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跟进监督,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县纪委监委结合查处的具体案例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修订完善制度,不断提高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四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问题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2人。(供稿 石富宏 编辑 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