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高台县巷道镇太安村的村民入住新家后,对村里的环境和改建的房屋很满意:“这次房屋的新建、改建时,镇上和村上都成立了监督小组,议价谈判、合同签订、资金管理等环节公开透明,我们很放心。”
去年,高台县巷道镇争取到了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并将该项目定于村容村貌相对较差的太安村实施。
“为把这个项目干成民心工程,镇纪委在实行‘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的同时,探索建立了镇级‘1+5’和村级‘1+4’监督模式,对项目开展全程监督。”高台县巷道镇纪委书记许世杰介绍,镇级“1+5”监督模式就是镇上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专项资金监督、作风督查5个专责组,各专责组分别监督指导项目不同环节。村级“1+4”监督模式是各村成立监督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监督、工程质量进度监督、工程验收监督、专项资金监督4个专责组,邀请村民参与监督项目实施,最大化保证工程公开透明。
“两个监督小组相互配合,严把准入关、价格关、决策关、质量关、安全关、验收关,全程监督项目实施,助推镇村干部正确用权。”高台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郑爱民介绍。(供稿 郝治国 编辑 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