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连南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重点监督内容、6种监督方式、6项监督程序和责任追究情形等内容,探索破解现阶段监督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为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实做细监督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
“此前我们主要是依靠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对综合监督单位进行监督,由于监督对象多、监督人力不足、监督手段单一等因素,难以对综合监督单位进行针对性、有效性监督。”连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工作重点,经过多方调研了解,广泛征求意见,将各监督部门在实际监督工作中形成的有效性高、实用性强的监督方式、监督手段进行了细化梳理及汇总,最终形成《办法》。
《办法》将“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内容和监督重点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对综合监督单位按照职能实施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的监督范围。同时,对“三重一大”事项逐一列明监督程序和要求,并对派驻机构参加或列席综合监督单位重要会议的程序和责任进行了明确和优化,确保监督不缺位,切实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流程化。
“下一步,我们将以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抓手,在更有效发挥派驻监督作用上下功夫,推动被监督单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连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