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大武口区纪委监委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抓好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拓展作风成效,切实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深刻把握在新起点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政治意义,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区委常委会多次学习研究作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区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30余次,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的问题,约谈27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3名在工作中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给予组织处理。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任务分工,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围绕重点工作,突出重点增强作风建设实效。始终坚持把作风建设与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本地区重大工作结合,先后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治理、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严肃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共移交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21件,已办结13件,问责处理13人,立案2件3人。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村“两委”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人员纪律保证书》。建立换届选举期间“打击诬告陷害和村干部澄清保护”快速通道,截至目前,共受理换届有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15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发出监察建议2份,有力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圆满完成。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持续强化“不敢”的震慑,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2020年以来,针对各单位在作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对36名科级领导干部给予组织处理,对5名科级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强烈震慑。持续扎牢“不能”的笼子,做实以案促改工作,制定出台《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办法》,督促3个发案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5份。持续增强“不想”的自觉,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600余名党员干部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9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染黑的权力》,对74名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考试。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严惩顶风违纪行为,2020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对享乐奢靡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深挖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的隐形变异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每月统筹调度全区性会议、活动,紧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学风文风会风等6个方面22类整治重点,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2名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围绕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靠前监督、精准施治,推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扎实开展“四查四补”工作。组成8个督查组深入一线走访督查,督促立行立改各类问题41个。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9件,问责处理12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共查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本级受理问题线索6件,初核了结1件,组织处理1件6人,立案审查调查4件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诫勉1人。中央督导组转办信访举报件13件,初核了结11件,立案2件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高举巡察“利剑”,持续释放震慑效应。牢牢把握巡察重点,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区委巡察工作中,2020年以来,九届区委巡察共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形式主义、侵害群众利益、不作为不担当等作风问题12个,移交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8个。强化巡察整改质效,落实“双反馈”“双报告”要求,邀请区级分管领导参加反馈会,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被巡察单位共修订完善制度180项。对被巡察党组织阶段性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党组织严肃问责,推动巡察整改监督常态化,本届党委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5.4%。(大武口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