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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1 18:21:15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这次委里组织对2020年以来初核了结案件开展抽查评查,对我们纪检监察室来说,既是一次查缺补漏的机会,也是对我们日常工作中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的一次提醒,非常有必要。”本溪市本溪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本溪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部署,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并制定具体措施,紧盯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核心,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努力打造新时代下纪检监察铁军。

  健全完善廉政档案,动态跟踪“随时看”。今年初,按照省、市纪委监委文件要求,建立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廉政档案,网络动态管理系统同步投入使用。目前,县本级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及1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的廉政档案已全部录入系统,并动态更新,便于组织充分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履历、家庭环境等要素,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苗头性、风险性问题,提前研判预警,通过这种“随时看”机制,让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实时跟进“同步看”。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按照《本溪市纪委监委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暂行)》及《本溪市纪委监委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补充办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会议、制定具体补充办法等措施,对审查调查工作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的案件,先由承办部门进行自查,再由评查小组评查,最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汇报,由常委会最终评定。通过层层把关评价,有力提升各部门案件质量意识。该项工作开展至今,已对43件案件进行了评查。

  加强重点环节防范,随机抽查“回头看”。近日,县纪委监委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组织对2020年以来初核了结案件情况进行抽查“回头看”。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案件审理室组成抽查工作小组,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案件程序方面的评查,案件审理室负责案件实体方面的评查。根据抽查“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发现案件程序不规范需整改、初核问题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进行补充核实,完善证据材料的,由抽查工作小组提出建议,逐级报至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反馈至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整改完善;发现反映的问题有一定可查性或者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由抽查工作小组提出建议、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经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对问题线索重新处置。本次抽查工作结束后,将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抽查结果作为本年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bx/system/2021/05/07/0300840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