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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0 22:24:3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真没有想到!通过公开竞标,俺村这块林地的出租价一下子提高了这么多,为村集体增加了8万多元收入。”近日,在武陟县小董乡政府会议室,该乡岗头村涝河沿岸集体林地对外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最终村民丁某以底标2倍的价格竞标成功。招投标结束后,该村支部书记王双全高兴地说。

  “现在村里的资产资源管理越来越规范了,小项目也不再是几个村干部自己说了算。乡监察办公室和村监察联络站全程监督,通过乡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大家都很满意。”在招投标现场,岗头村监察工作联络站副站长赵保金表示。

  近年来,武陟县纪委监委通过全面推动基层纪检监察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在基层重点围绕对农村“三资”管理加强监督,要求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项目必须到乡镇招投标中心公开交易,3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并通过村监察工作联络站广泛宣传,督促各村严格落实,确保按时按要求公开,实现全过程、无死角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基层“微腐败”,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统计,今年以来,仅小董乡已通过乡招投标中心组织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6次,增加相关村集体收入近30万元。“以前规定不够明确,大家思想上不够重视,村‘三资’管理一度较为松弛。现在画出了硬杠杠,乡村两级监督机构发挥就近监督作用,保证了‘三资’管理规范运行。”小董乡纪委书记刘文恒表示。

  “我们用好乡镇招投标中心这个平台,充分发挥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监督‘前哨’作用,保证农村资产资源项目管理在阳光下运行,破解‘末梢神经’监督难题,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坚强保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刘宁)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30ad11fb00f94ef0ba9e595cdbe8b83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