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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07 21:12:2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由于自己的学习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造成今天的严重后果,我真诚地认罪、悔罪,恳请法庭能够对我进行从轻从宽处理……”这是被告人在庭审现场发自内心的忏悔之声。

  近日,贵池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原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钱某某等三人涉嫌贪污罪一案。为使庭审现场变成“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纪法衔接的教育平台,贵池区纪委监委组织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清溪街道、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等多家单位近百名公职人员到场旁听,用身边典型真实案例 “零距离”“面对面”开展警示教育。

  在庭审现场,从宣读公诉书到举证质证,再到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清晰地展示了被告人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过程,让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情理、法理交融,丝丝入扣,震撼人心,让在座的“听庭人”接受了一场“零距离”警示教育。

  “今天是我第一次身临其境旁听庭审、接受教育,看到昔日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的痛苦,我真切地体会到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对我的触动极大。这种警示的画面已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将时刻让我警醒。”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一名党员干部感慨地表示。

  “这样‘零距离’‘全景式’的警示教育形式很有针对性和震慑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今后我一定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醒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庭审结束后一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

  为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作用,切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近年来,贵池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将查办案件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开展,该区纪委监委安排委班子成员挂点联系20个镇街及29个重点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教育。通过委班子成员送廉课下基层、编印“身边人”典型案例读本向全区各单位发放等方式,打好警示教育“组合拳”,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xcjy/p/934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