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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30 02:25:48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市公安局拟于近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大额资金使用等相关事宜,特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近日,奎屯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收到了监督单位的会议邀请函。

  奎屯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和“哨兵”作用,紧紧抓住“三重一大”事项这个牛鼻子,从“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入手,对违规问题“说不”、对存疑事项“叫停”,使各单位各项重大决策置于“阳光”监管之下。2020年,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对全市“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413次,监督有关事项643个,提出意见建议112个。

  在具体工作中,该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采取“事前报告、事中巡查、事后督查”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与被监督单位的精准对接,综合运用参会监督、备案监督、执行监督、季度检查、专项报备等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动态。各纪检监察组在以点带面拓宽监督范围的同时,坚持抓住“极少数”和管住“大多数”相统一,既对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监督,又实现对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的整体把握。

  该市纪委监委注重主动靠前一步,通过强化派驻监督,从源头上防范违规事项,被监督部门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工作中,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切实提升了派驻监督的质效。(奎屯市纪委监委 韩菁 | 责任编辑 梁春宁)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8-150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