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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30 03:39:18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叶城县巴仁乡代普台尔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布麦热木·托合提玉苏普,拿着印有叶城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电话宣传单,向前来村委会办事的群众开展宣传。这份宣传单,是县纪委监委推进对部分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试点工作专门印发的。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叶城县纪委监委结合全县各乡镇(区)所属各村(社区)集体“三资”、项目工程规模、债权债务规模、基层组织建设等实际,确定了72个村(社区)为提级监督对象,由县纪委监委对村(社区)重大事务直接进行监督,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此次“提级监督”工作围绕村务决策、三公开、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项目建设、惠民政策执行等梳理出67项权力清单和21项负责清单,增强监督的有针对性。同时,根据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的差异,各乡镇(区)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对照67项权力清单和21项负责清单,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应当监督的事项。

  “有的村(社区)村情社情民情复杂,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薄弱,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有限,加上受熟人社会监督难等因素影响,目前大多数村存在监督乏力、问题易发多发的现象。”叶城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制定重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村委会第一副主任实施“提级监督”试点工作运行机制,可以更好地加强对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管。

  据悉,开展“提级监督”工作以来,叶城县纪委监委不代替村(社区)监督委会员行使监督责任,主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个别谈话、入户调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72个“提级监督”对象进行监督检查,着重查找隐藏在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020年以来,叶城县纪委监委处置“提级监督”村(社区)问题线索16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件3人,组织处理4件4人。(叶城县纪委监委组宣部 | 责任编辑 梁春宁)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5-150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