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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25 23:19:1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群众匿名反映刘某某以妻子的名义冒领叶庙村刘庄组52.2亩退耕还林补贴的问题不属实,现予澄清。”日前,正阳县纪委监委为大林镇某村村支书刘某某受到的不实信访举报以会议的形式澄清正名。会上,刘某某激动地说:“当听到有关我的不实举报后,那种憋屈无法言说。感谢组织及时还我清白,我将继续努力工作,不辜负党组织的信任。”

  

  近年来,驻马店市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办理每一件信访举报,充分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该市纪委监委先后出台《驻马店市为被错告诬告陷害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暂行办法》《驻马店市错告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诬告陷害行为认定、调查程序、澄清正名、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规范,制定全面筛选、精准研判、审核报批、澄清正名实施等工作措施。对2019年以来信访了结件予以大起底、大筛查,查否后仍反复举报对被举报人正常工作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优先澄清正名。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23件失实检举控告进行了审核,对符合澄清条件的147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以实际行动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形成激浊扬清的干事创业环境。

  “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既是对党员干部的撑腰鼓劲,也是对不实举报的正面回击,决不让基层大胆干事的干部流汗又流泪。”驻马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做实做细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该市还注重倒追诬告陷害行为责任,对涉嫌诬告陷害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上蔡县邵店镇吴某柱、吴某理父子诬告村党支部书记王某亮,一审被上蔡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平舆县郭楼镇前店村委苏某某诬告陷害村党支部书记苏某,被平舆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我们既要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搭建与群众的‘连心桥’,又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扶正祛邪、激浊扬清,保护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持续营造让干部敢作为、想作为的良好政治生态。”驻马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成宽表示。(刘飞)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xlbd/articleed64987ba308424ca47a6d3101600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