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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16 17:45:41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台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主任孙某某、副主任胡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台安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3月6日,“台安纪检”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了2人被留置的消息,消息一经发出,在全县范围内引起了强烈轰动。

  去年12月以来,鞍山市台安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

  台安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第一时间组建工作专班,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印发了《台安县纪委监委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学习动员部署、梳理问题线索、严查系统腐败和巩固整治成效4个阶段,把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与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有机统一起来,立足从政治上、从“姓农”上、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重拳整治腐败,整肃系统作风。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聚焦供销合作社系统关键岗位、重点领域、易发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围绕租赁合同是否存在违规问题、是否涉嫌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是否涉嫌存在套取国家项目资金问题开展问题线索查办工作。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担任组长,一名监委委员任副组长,第三纪检监察室+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四纪检监察室+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专案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发挥“1+1>2”效应。

  目前,台安县纪委监委已调取、查阅了十八大以来涉及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所有问题线索及案件卷宗,摸排发案数量、领域、环节,并聘请鞍山市会计师事务所对县供销联社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已有3人主动到县纪委监委交代自己所掌握的问题,并有4家基层社法人代表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回骗取的扶持基层社建设专项资金,共计100万元。截至目前,已立案6人,近期将对1名留置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以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为突破口,把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与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警示教育,找准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领域,督促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我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切实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政治生态根本好转。”台安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as/system/2021/04/16/0300824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