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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08 22:44:1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为深入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有效维护实名检举控告人合法权益,提高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真实性、可查性,日前,顺义区纪委监委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做实做细受理初次实名检举控告身份核实和受理告知工作。

  夯实核实告知工作基础。对标对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质效评估标准,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落细核实告知工作。严格按照受理范围规定进行分析研判,认真筛选是否业务范围内、是否署名、是否重复举报等内容。

  按时规范开展核实告知。对受理的初次实名检举控告,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不透露举报信息的前提下,认真核实检举控告人姓名、是否有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及反映内容等信息,并如实填写《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受理告知情况记录表》,全程做好保密工作。

  及时跟踪督促答复反馈。信访室将初次实名检举控告身份核实和受理告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按移送部门进行梳理汇总,督促承办部门优先进行处置、及时给予答复;承办部门依照《规则》规定,每季度向信访室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结果。(文/石小英 责编/黄媛媛)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104/t20210407_73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