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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0 00:09:35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阳江市委批准,阳江市纪委监委对原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发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发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货款支付、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发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发昭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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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djzwcf/content/post_201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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