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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6 20:15:0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分一毫都不容侵占。这次违纪款清退现场会给我们拧紧了纪律发条,敲响了廉洁警钟。”近日,临泉县纪委监委在庙岔镇召开涉案款项现场清退暨警示教育会,涉案村干部向群众道歉,积极承认错误,现场退还违纪款。

  此前,临泉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庙岔镇某村干部以巷道建设名义违规向群众收取修路款。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调取合同资料、走访群众,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我们村巷道建设是前年建设的,有人出钱也有人没有出钱。”“听说上级有政策,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不需要群众出钱。”……村民把核查组一行团团围住,你一句我一句,纷纷说了起来。

  很快,核查组在简单分析和梳理问题线索后,对村干部路某某进行谈话。

  “根据文件要求,省级美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于省市县专项资金,为什么修建巷道时还向群众额外收取费用?”调查组开门见山说道。

  “我当时考虑如果不收群众钱,其他修建巷道出钱的群众会有意见,简单认为钱收了用于村里公益事业,不装自己兜里就没有问题,确实没想到违规了。”路某某后悔地说。

  经调查,发现该村在实施由省市县专项资金保障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时,路某某违规向群众额外摊派费用用于村集体公共开支,加重了基层群众负担。路某某还有其他违纪问题。最终,路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问题查清了,群众的钱怎么办?“为最大限度释放案件办理的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召开集中清退违纪款暨警示教育大会,公开向14名群众退还违纪款4.9万元,通报案情、宣布处分决定。”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介绍,通过“公开清退款项+警示教育”同步进行的方式,一方面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严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力度和决心,另一方面将警示教育开到党员干部和群众身边,实现了案件查办的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群众身边‘微腐败’,损民利、寒民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切入点,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持办案、治理、监督、教育有效贯通衔接,采取案件曝光、公布成果、公开退款等方式,持续放大案件查办综合效果,真正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看到变化、得到实惠。(阜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20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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