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平摊到每个人头上只有二百多元,但公是公、私是私,该是大家的就应分给大家。”看到村务公示栏里的征地款打卡发放公示,石台县大演乡新联村村民陈某表示了认可。
十二届石台县委第五轮巡察期间,大演乡新联村新一组群众实名举报,反映该组集体山场被原村组干部侵占,造成林权纠纷,涉及的征地款滞留账户多年,集体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彻底查清问题。
原来在2008年林权改革中,具体负责新一组林权确认的村组干部严某某,未经村民组会议讨论,擅自将与自家林地相邻的部分集体零星地块的使用权登记到了自己户上。此后因为乡村道路拓宽,征地款发放过程中引起了其他村民的不满。此外,新一组还有一处集体林地也存在类似问题。
最终,严某某等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有相关责任3名工作人员被问责。在案件审查组见证下,经新旧档案比对、现场核查、村民组会议商讨、公示确认等程序,被侵占的8亩多山场已归还集体,征地款31345.2元全部打卡发放至46户村民手中。
“石台县森林覆盖率达85%,丰富的森林资源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前提和基础,集体林权更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介绍说,“在日常监督中也发现了一些村组集体资源底数不清等问题。”为此,县纪委监委将集体林权资产领域突出问题作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整治项目,督促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林权纠纷和社会矛盾有效解决。出台《石台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林权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清查。选取横渡、大演2个乡镇先试先行,形成经验做法并推广。目前,已完成14个村、104个村组、344片集体林地摸底和数据采集,排查出未登记发证集体土地54片小班宗地,并对四至范围示意图进行标准图图斑勾绘。同时,督促乡镇对132名参与2008年林权改革工作的村组干部等重点人群的新老林权证进行系统梳理比对,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侵占集体山场问题。
“在总结试点乡镇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我们已指导其余6个乡镇开展全面清查整治。”石台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挖掘集体林权有关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