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轮巡察26个单位,发现问题347个、问题线索3件、巡察全覆盖任务完成率达92.1%;出台《吴忠市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这是2020年吴忠市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深化政治巡察,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市委常委会8次研究巡察工作议题;及时传达学习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市县巡察工作西北片区调研座谈会等有关精神,研究贯彻意见;领导小组科学部署巡察任务,及时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要内容列入巡察监督重点。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对同心县韦州镇党委开展提级专项巡察。
出台《吴忠市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配套绘制《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图》,明确8项整改环节和12项监督内容,形成巡察整改闭环管理体系,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对第七、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回访督查,发现问题66个,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整改建议书2份;对第八轮11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开展专项治理。市纪委监委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市委组织部就巡察发现的党建和选人用人问题进行通报,针对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围绕破解机关党组(党委)书记“不会抓、抓不到位”等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举办市直机关党组(党委)书记党建工作周末加强补习班,对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全员进行集中针对培训。通过专项治理,有力解决了一批共性问题,有效提升了各单位整体工作水平,巡察的标本兼治作用有效发挥。
强化贯通融合,构建上下联动格局,每轮巡察中,协调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同步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巡察成果和专项检查成果互通互用。不断探索四个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途径,制定《吴忠市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办法(试行)》,提升监督的针对性。修订完善《市委巡察工作规程(试行)》,建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中期汇报机制,完善“办组联审会议”制度,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的水平。
在市委第九轮巡察期间,组织市委巡察组到自治区巡视组学习,提升巡察工作成效。同步开展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明确“八个一”上下联动措施。指导督导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抓好巡察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以扎实的整改促巡察工作规范提升。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村(社区)延伸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县(市、区)村级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底和梳理,科学指导县(市、区)开展延伸巡察。(吴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