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队伍

时间:2024-07-10 19:52:18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叶县保安镇李吴庄村建立光伏发电站占村民7.2亩地,日前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重新与村民签订了合同,土地超长期出租问题得以解决;夏李乡下马村依法依规与村民签订土地协议92份流转536亩土地,为发展村集体经济上好“保险”……经过一段时间整改,叶县各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陆续得以纠正。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围绕资产核查管理、合同签订履行等环节,叶县纪委监委坚持破立并举,靶向施治,推动规范“三资”管理,守好群众“钱袋子”。

  为进一步摸清底数,纠治数字不清、责任不明等“三资”管理顽瘴痼疾,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进行排查,逐村、逐账、逐项、逐物清查核对资产资源,界定产权、公示公开,摸清村集体“家底”和管理运行状况。对自查工作开展跟进调研指导,逐层传导压力,全面压实农村集体“三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监管和业务监督职责。同时,每日由联系整治工作的第一监督检查室对各部门报送问题开展深入挖掘研判,进行线索分办转办,促进问题整改落实。

  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着重发现和纠治合同租赁期或承包期过长、资产资源压价发包、合同订立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参与和干预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经营以及牟取私利、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截至目前,下发监察建议书18份,办结相关案件46件,批评教育和处理5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4人。同时,推动建章立制,近期该县相继出台了《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试行)》《叶县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程序》等,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制度指导,推动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秦文佳)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e8b0aaf841f2444e8022fa4d4c1ffd7e.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