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要求,惠农区纪委监委以明责任、拓渠道、严督查三项举措不断提升专项治理自查整改工作质效。
明“责任”,强化监督职责。惠农区纪委监委制定《惠农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专治办、机关各科室、中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严明工作纪律,从强化政治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规范线索处置、加强监督检查等七个方面细化任务,逐项分解,紧紧围绕专项治理工作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推动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拓“渠道”,实现资源共享。在惠农区纪委监委网站开设“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栏,及时收集信息,动态更新,助力实现专项治理工作信息资源共享,提升专项治理工作质效。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作用,利用“12388”信访举报平台统一受理来信来电,做好信件初筛、分办、转办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各乡镇、街道,重点部门分别公开监督举报方式,设立举报箱,及时收集、挖掘问题线索,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同步建立台账,纪检监察机关跟踪督查督办,逐一对账销号。
严“督查”,提升工作实效。紧盯专项治理自查整改工作任务,同步跟进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指导,纠正偏差,专治办联合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等重点行业部门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对各部门(单位)在自查梳理阶段存在的疑问和相关政策进行解释说明。专治办将对自查自纠阶段的数据进行信息核准、抽查核验,及时跟进自查整改情况,认真梳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表现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同步监督检查。(惠农区纪委监委张海莹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