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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3 21:59:16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彭组长,感谢你们,现在我用水方便,缴费明白,少交了70多元呢。巡察组真是我们的贴心人!”面对县委巡察整改督查组的工作人员,陇南市西和县十里镇的杨某拿着缴水费的收据高兴地说。

  事情还得从去年12月县委第二轮巡察入驻十里镇说起,当巡察组工作人员到杨某家走访时,他正在和村里的水费收缴员理论,不但不缴今年水费,还要求返还去年已缴的水费。

  经了解,县供水公司的收费标准是农户每年预收水费24方84元(每方3.5元),用水量不足24方的仍收取。杨某全家常年外出打工,用水不足3方,仍然按84元缴纳水费,这让他心里有了怨言。

  巡察组了解后得知,十里镇是全县劳务输出大乡镇,常年外出务工的群众较多,对这种收费方式普遍存在不满情绪。

  认真研判后,巡察组及时将问题反馈十里镇党委。镇党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最终,县农村供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调整了收费标准,按照实际用水量收费。调整后,不只杨某少交了70多元,近100户村民不同程度节省了水费开支。

  群众利益无小事。县委巡察工作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督内容,通过巡察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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