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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3 22:28:1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新修订的《条例》完善了纪法衔接条款,为我们解决审理工作中部分常见的问题提供了依据和指引。”

  “我们要把党规党纪当成带电的‘高压线’,时刻念好‘紧箍咒’,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

  日前,在红河县纪委监委党纪学习教育周五读书班上,机关党员干部围绕工作实际踊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分享体会感悟。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红河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精学一筹,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周一政治学习、周五读书班等,搭建“学习知识、交流经验、互助提升”互动学习平台,通过学思践悟一体发力,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蓄能”“强筋补钙”,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入魂入行。

  在学习方式上,该县纪委监委采取“线上+线下”“集中+个人”“理论+实践”等方式,结合《条例》最新变化、案例具体情况、自身工作实例等,开展《条例》学习解读、实务应用交流等活动,对改、增、删部分进行重点交流研讨,推动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双向融合。同时,通过发放《条例》读本,在“侨乡红河清风苑”微信公众号转载《条例》内容及相关解读文章,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打出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印违纪违法警示录、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摩庭审实况“组合拳”,充分运用“案情再现还原+当事人现身说法+警示教育”的形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断擦亮清廉底色。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组建“清风宣讲团”,以班子成员带头宣讲、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广泛宣讲的模式,面向县级部门、乡镇党员干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讲。围绕《条例》中违反六项纪律的情形,运用一个情形对应一段警示教育片段的方式,让《条例》学习既清晰易懂又提神醒脑,有效提升学习的代入感和接受度。截至目前,该县已开展宣讲17场次,26个乡镇(部门)900余名党员现场聆听了宣讲。

  “党纪学习教育重在落实。”红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立足监督职责,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情况纳入监督重点内容,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党纪学习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见之于行,推动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石晓倩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tiewanfanfu_0625/130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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