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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3 22:01:15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经贵州省纪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一级调研员李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知纪违纪,执纪破纪,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购买茅台酒;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泄露工作秘密,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李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维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scdc/xcjjyxgb/202406/t20240630_84932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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