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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3 22:39:15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纪检监察网

  

  

  

  “今天的谈心谈话,让我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厚爱,今后我会放下思想包袱,用实际行动弥补错误、回报组织。”接受回访教育后,上饶市某市直部门一名受到党纪处分的同志诚恳表示。

  此前,该同志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情绪一度低落,总认为别人戴着有色眼镜看自己,工作热情有所减退。

  得知情况后,驻该部门纪检监察组认真研究制定回访工作方案,全方位把握受处分干部现实表现,推进式开展教育引导,帮助其转变思想、放下包袱、坚定信心。据了解,经过组织的帮助,该名同志发生了积极转变,影响期满过后,因各方面表现得到认可,在近期一次岗位调整时获得进一步使用。

  “开展回访教育,不是简单的看一看、问一问、记一记,而应该注重全过程、全周期的了解分析研判。”该市纪委市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他们督促指导相关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前、中、后”三个阶段,做实做细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回访前,全面梳理受处分干部违纪违法性质情节、处分类型,侧面了解性格特点、工作生活等情况,精准“把脉”,形成个人“画像”;回访中,先向回访对象所在部门领导同事了解其现实表现、思想动态,再与本人面对面谈心谈话,通过纪法情理综合施教,引导其认识错误、端正态度、振奋精神,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回访后,建立“一人一档”回访台账,分类跟进监督,并根据后期现实表现情况形成综合分析研判报告,及时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反馈意见。

  为压实党管干部主体责任,该市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对受处分的干部制定相应的关心帮扶和教育管理措施。驻上饶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和人文关怀相结合的方式,由党支部书记定期与受处分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政治家访,一体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广信区纪委区监委推动各单位对受处分干部开展个性化谈心谈话,强化成果运用,将其改正错误、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作风等情况作为晋级、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邱彬)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gbrs/202406/t20240629_1044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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