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已建立起公平竞争事前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交易文件规范化编制、标前公示、‘容缺受理’等制度,提前介入、事前指导、预先防范,尽可能排除影响招投标的相关隐患风险。”针对阳光交易推进情况,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向来访的纪检监察干部介绍道。
近日,巢湖市纪委监委紧盯项目前期内控管理、交易过程行为管理、标后履约责任落实三个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检查,以全过程督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过程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该市纪委监委从源头入手,深入梳理剖析招投标领域典型案件,深刻总结发案规律,通过背后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发现深层成因和管理漏洞,针对顽瘴痼疾精准打、长久治,系统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其中,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就是典型。
“经查,朱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服务和管理对象礼品礼金,影响相关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进行。”巢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该案中,朱某某泄露信息、刻意关照,为意向单位“发暗号”“打辅助”,严重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活动。
朱某某案暴露出招投标制度漏洞和监管缺位问题,为进一步深化整改,该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摸排起底和自查自纠工作,突出“全主体、全周期、全覆盖”,推动相关部门和全市工程建设各招标主体,梳理2017年以来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并进行问题查摆,规范建立台账并上报工作专班。截至目前,全市摸排限额以上项目1218个,自查自纠发现问题74个,完成整改58个。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起底2017年以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66件,共办理问题线索32件,立案15件,留置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在梳理和查办典型案件过程中发现,招投标各环节违纪违法形式隐蔽多样。虚假邀标、“明招暗定”等问题背后往往潜藏着制度漏洞下的利益交换,而履职不严、“失控漏管”同样体现出根源性的制度弊病,巢湖市纪委监委坚持“查、改、立”一体推进,从制度层面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规范公权力的行使。全面落实“招标人负责制”,聚焦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全程跟进监督,印发《巢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监督工作流程》,同时督促公共资源交易、财政、发改、住建等职能部门,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现场管理规定(试行)》《巢湖市小微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制度》等制度规定,健全规章、补齐短板,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招投标领域腐败易发多发问题,不仅要从严‘惩’、精准‘打’,更要有效‘防’、长久‘治’。我们将紧盯‘人’这一关键参与主体,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化纪法震慑、情理感召,持续做好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后半篇文章’,构建办案、治理、监督、教育闭环。”巢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合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