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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6 23:21:36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主要从程序是否合规合法、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文书是否规范等方面对县纪委监委本级自办案件和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派驻机构办理案件质量进行评查,以问题导向倒逼案件质量整体提升,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日前,伽师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案件质量评查会上对交叉内审工作作出安排。

  伽师县纪委监委坚持落实交叉内审工作机制,组建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组,每月月初召开案件质量评查会,形成《案件质量评查分析通报》,对上一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将案件质量内审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重要举措、对下业务指导的重要载体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审查调查工作全面提升。

  “内审过程采取阅卷评查、座谈交流、领导点评的形式,结合上下联动、优势互补、互学互鉴的方式,形成了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机关部室负责人、纪检监察组组长先初审、后交叉审的‘一审再审,交叉复审’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伽师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

  针对内审中发现的问题,伽师县纪委监委探索查审双方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针对案件质量评查问题,通过“导师带徒”机制,由班子成员牵头、对口包联纪检监察室负责及时跟进评查问题整改进度和质量,在次月的评查会上进行“回头看”。

  据介绍,今年以来,伽师县纪委监委通过案件质量内审评查各类案件23件,立查立改问题50余条。(伽师县纪委监委 权娜 | 责任编辑 宋歌)

  


原文链接:https://www.xjjw.gov.cn/show/455-164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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