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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6 22:34:16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东莞市纪委、茂名市监委对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邓惠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邓惠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践踏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惠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邓惠林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茂名市监委研究,决定将邓惠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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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djzwcf/content/post_200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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