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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6 21:35:0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张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工作重安排轻跟踪督促,作风不严不实,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麻栗坡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到张某某所在党组班子会上宣布党纪处分决定,并结合案例讲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内容,用身边事、身边案来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今天宣布处分决定,对我们全体党员干部来说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看到身边的同事被追究党纪责任,也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用好身边的“活教材”持续开展好警示教育。

  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麻栗坡县纪委监委把利用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作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一环,针对行业性、领域性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实行“一案一宣布”,由案件审理室派员深入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会上采取“受处分人谈感悟+党组织负责人谈问题+纪检干部谈纪法”等形式,把违纪违法问题说清楚,把纪律规矩讲到位,让处分决定“一张纸”成为警示教育“一堂课”。今年以来,已先后到5个单位召开了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议。

  为充分发挥处分决定宣布的警示教育作用,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有针对性地介绍案情细节、剖析发案的深层次原因,解读相关纪法条款,通过以案释纪释法,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堤坝。

  “通过再现违纪违法细节释纪释法,加深了大家对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直观理解……”在该县某局宣布李某的处分决定后,该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纷纷表示,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效果很好,触动很大。

  与此同时,为避免警示教育如一阵风一吹而过,该县纪委监委还在警示教育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上不断深化拓展。在推动整改方面,针对这些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抓好问题整改,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在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方面,在前期制作的党纪学习教育课题中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案例,以身边的最新案例常态化推进前端纪律教育,提升警示教育治本功效。

  “处分决定宣布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要跟进到哪里,推动处分决定宣布与深化警示教育同频共振,将处分决定由单纯的‘一页纸’变为触及灵魂的‘一堂课’。”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抓好纪律处分宣布执行、回访教育、以案促改等工作,扎实做好以案释纪释法,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喻天丽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tiewanfanfu_0619/129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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