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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6 21:07:3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近日,安顺市普定县坪上镇大哪社区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镇纪委工作人员现场宣读大哪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王某处分决定书。

  此前,普定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王某虚列发票套取、截留村集体资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问题,最终王某受到严肃处理并退回违纪所得。

  今年以来,普定县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民政等领域,紧盯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村财乡管”、联审联签等关键环节开展“点题整治”,坚决纠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截至6月下旬,发现问题线索41个,立案29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

  综合分析信访、巡察、离任审计等情况,选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作为“小切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建3个片区协作监督组,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个别谈话了解、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开展“点穴式”监督。

  同时,县纪委监委把监督发现的集体“三资”管理中监守自盗、侵占挪用、贪污私分以及违规处置等问题梳理形成“负面清单”,及时反馈至各职能部门、责任单位,明确县乡村三级责任、整改时限和工作措施,督促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限时推进,一体推动抓整改。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制发督办函、整改提示函等方式,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抓实整改,推动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村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一批制度机制。

  (安顺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406/t20240625_84907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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