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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9 21:10:23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农业农村现代化,事关亿万农民福祉。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立足职能职责,把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分地域找准切口,分领域聚焦重点,分层级压实责任,分阶段压茬推进,以精准有力监督为乡村振兴清障护航助力。

找准重点,提升基层监督效能。紧盯重点领域,把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集体“三资”管理、耕地保护等纳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持续强化监督,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权力运行,用活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四个监督”清单管理与智慧协同管理平台,定期公示村级“三务”数据,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推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同向发力,织密上下联动监督网。树立“一盘棋”监督理念,整合监督资源,建立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合作机制,强化与职能部门协同监督,放大监督效能。用好“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深化“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审巡纪”贯通协作,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政策库、项目库、问题线索库,完善要素表,用好监督路径指引,做实基层监督。坚持靶向纠治、系统施治,形成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推动有关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三明市沙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江瑜平)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06-13/1029105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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