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之星

时间:2024-06-11 20:57:3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让我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我将一如既往努力工作、积极作为。”某街道社居委副主任刘某在被澄清正名后感慨道。

  此前,迎江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反映刘某在2021年社居委换届时违规操作,代替选民行使选举权力,并且利用职权在低保户评定、保障房安排上优亲厚友。经核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为帮助刘某打消顾虑,核查组会同区纪委监委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到其所在社区召开会议,通报核查结果,澄清有关情况,消除负面影响,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让其深刻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为激发广大干部敢作为、想作为的内生动力,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坚持“应澄清尽澄清”原则,“室组地区”联动配合,定期组织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线索分析研判会,认真梳理建立失实检举控告件台账,多方会商分析研判确定拟澄清对象,量身定制“一人一案”澄清“套餐”,因人、因事选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开展澄清正名工作。

  同时,为充分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该区纪委监委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做好后续跟踪回访工作,因人制宜确定个性化“回访套餐”,对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暖心回访,通过“拉家常”“送温暖”的方式,积极引导澄清对象放下思想包袱。

  “不能让捕风捉影、肆意捏造的不实举报,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持“实在实干实绩 ”的鲜明导向,持续贯彻落实《安徽省纪委监委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干部澄清正名若干规定(试行)》《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有效帮助被诬告、错告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释放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效应。(安庆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1900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