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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3 22:22:38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沘江河水质提升新建截污工程损毁问题突出,存在工作系统谋划不够、整体提升投入不足、部门间整体推动合力不强等问题……”日前,怒江州兰坪县纪委监委联合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兰坪县沘江水质提升工作专班,成立专项监督工作组,对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水质改善提升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存在问题。

  这是怒江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紧盯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的一个缩影。

  怒江州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具有生物生态多样丰富的独特优势。近年来,怒江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政治监督职责,立足职责定位,打出一套整改监督“清单化”、实地监督“多样化”、跟进监督“具体化”的“组合拳”,为全面巩固拓展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成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聚焦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怒江州纪委监委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明确监督措施,以清单式列出整改任务、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监督任务、监督部门等关键要素,制发《州纪委州监委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县(市)纪委监委在整改监督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完善与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动监督和问题移送长效机制。

  “派驻机构优势在于掌握驻在单位情况,劣势在于监督力量较为薄弱。”该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为此,该州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机制,由各监督检查室牵头,相关派驻机构、县(市)纪委监委配合,定期分析研判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把整改措施清单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推动事、人、责一体贯通。

  此外,该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抽调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等行业部门业务骨干,组建专项调研监督工作组,深入整改主责部门和62个项目点,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个别访谈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群众投诉举报件办理情况,发现40个问题,下发4份交办通知,督促相关部门抓好问题整改。

  该州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政治巡察重点内容,对7个重点乡(镇)开展了提级巡察,推动解决了一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薄弱、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不及时等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以巡察利剑推动整改责任落实。

  针对生态环境领域问题线索,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优先查办、快查快办,倒逼各级各部门扛牢生态环保政治责任。2023年以来,全州共追责问责21人2个党组织,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怒江州的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正在推进整改4个。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整改整治,以高质量监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守护好怒江绿水青山。”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袁静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infangjubao_0523/129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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