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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3 23:01:06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你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仅停留在开会要求、制度上墙等形式上。”

  “存在项目谋划不足、前期工作缓慢,要素保障困难的问题,要加强对能源安全的重视程度,超前谋划。”

  日前,保山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巡察办等部门采取“室组地”和“巡纪”联动方式,对全市29个能源主管部门、30个能源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保山市纪委监委将整治能源领域腐败问题纳入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中,印发《全市能源领域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对能源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全市能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次监督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访谈等方式,重点对行业主管部门和能源企业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各级政府能源工作决策部署情况,能源项目规划、建设,落实保供政策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牵头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责任单位配合开展工作不积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

  “主管监管部门和能源企业要充分认识能源工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树牢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力推动全市能源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持续巩固提升‘刷脸办电’‘一证办电’水平,努力打造一流用电营商环境。”

  检查结束后,市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将发现的44个问题及时反馈交办到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责任单位举一反三抓实整改,切实把上级对能源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对顶风违纪、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不切实际加重企业负担的人和事,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此外,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和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大数据分析的方式,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为抓手,紧盯能源领域“关键少数”、重大项目投资、能源领域企业服务、重点民生领域项目推进加强日常监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问题单位建立健全“能源安全、能源保障”的长效制度建设,着力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制度建设”的监督闭环,不断为能源领域廉洁发展保驾护航。

  “能源领域的项目属于资本密集型,寻租空间大,容易滋生腐败。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对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保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道。(丁红萍 张春怡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infangjubao_0524/129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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