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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3 21:52:34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纪检监察网

  

  

  

  经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宜春市纪委市监委对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原党委书记罗光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光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房产;为官不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弃守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违规干预和插手矿产资源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行政执法、工程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罗光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光辉开除党籍处分;由宜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宜春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罗光辉,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江西上高人,在职大学学历,1992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上高县、丰城市、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lsc/202405/t20240522_1042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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