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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3 21:27:3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不久前,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区自然资源局原管制利用股用地报批负责人郑某的问题线索,涉及其在多个项目土地报批过程中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力等问题。区纪委监委随即组织调查核实,最终郑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永定区纪委监委持续强化监督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围绕优化涉企服务、推动政策落实、转变干部作风等方面,开展护航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规范政商交往边界,为优化营商环境聚势赋能。区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工作专班,加强与区发改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围绕项目策划、前期审批、征地拆迁、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项目建设环节,深入项目一线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相关监督检查86次,发现问题23个,推动整改问题17个,追责问责21人。

永定区纪委监委将查处的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纳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深刻剖析相关单位存在的机制性问题,及时对案发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举一反三,推动建立可操作的制度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并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为被错告诬告、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使其消除顾虑,放下思想包袱。(龙岩市永定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05-27/1942519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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