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业务

时间:2024-06-03 21:38:5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站台倒是有,但一天就两班车,错过早上就得等傍晚临太阳下山的那班车。”不久前,龙游县委第二巡察组在社阳乡源头村入户走访了解客运交通情况时,接到群众相关问题反映。

  关注客运公交路线的运行管理,源于进驻被巡单位前收集到的人大代表议案。作为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近年来收到多件有关客运公交路线的议案,办理中,县交通运输局调整、延伸或新增了城乡公交线路6条,补建迁移了公交站点21个,建议办理受到了代表的肯定。

  “点上问题解决了,后续能否全面摸排、举一反三,更能反映一个单位的作风。”县委第二巡察组带着问题,在进驻县交通运输局期间,延伸到社阳乡源头村开展走访。这一走,还真就发现了问题:班次少、站点少、线路设计不合理、缺少公交车到站时刻……一系列相关问题据实反馈给了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对全县836个公交站点开展全覆盖摸排及信息收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提升公交运营质量。

  为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龙游县委巡察机构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融合,通过在信息、资源、力量等方面全链条对接、全过程协同,持续释放叠加效应,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每轮巡察前,县委巡察办向县人大办征求被巡察对象有关情况,重点了解涉及人大监督评议审议、执法检查等方面情况,将事关民生项目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巡察范围,为县委巡察组深入分析研判、精准发现问题提供参考。

  问题整改是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同向发力的重要环节。龙游县委巡察机构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建立双向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定期督办、发函提醒、联合督查等方式,督促反馈问题逐项销号、清零见底。对监督中发现的整改滞缓、整改不力问题,责令被监督单位作出情况说明,并递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人大常委会双方协商处置,联合督促被监督对象严格落实整改责任。

  “‘巡察+人大’监督充分发挥了人大监督的广度和巡察监督的力度,通过人大监督与巡察监督双向发力,实现了‘1+1>2’的良好效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探索拓展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的交汇点,全面提升监督质效。”龙游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龙游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03/t20240321_2188646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