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靶向监督。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人,把乡村振兴职能部门、村组主要领导、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监督工作重点,不仅对职能部门进行监督,而且对“村级”权力也进行常态化监督,督促乡村振兴领域干部规范用权、廉洁履职。截至目前,对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开展谈话20人次,对村组领导开展谈话5人次,监督检查集体经济组织4个。
做实日常监督。充分发挥“1+1>2”的监督叠加效应,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动,明确分工任务,优化工作举措,着力破解监督不深入、不到位问题。坚持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统筹指导、乡镇纪委(监察室)、职能部门延伸监管的监督机制,纵横结合,持续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各部门贯通融合,互相会商协调、信息互通、成果互融,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截至目前,结合“乡镇纪委+协作片区+村务监督委员”模式开展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3个,转为问题线索1件。
注重监督长效。持续提升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发现效能和发现问题反馈整改实效。针对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探索建立“业务研讨交流”“委班子+室主任+乡镇纪委书记”以老带新模式,激励干部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着力解决监督难、难监督问题。针对切实提升反馈整改实效问题,探索建立问题面对面反馈主要领导,“电话督促+实地督查”反馈整改回头看,对长期因自身原因不整改或整改流于形式、整改不到位、边改边犯等问题适时转为问题线索的机制。截至目前,开展实地督导2次,督促项目整改4个。(阿里地区纪委监委 夏小林/责任编辑 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