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柳城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县公路管理所原所长韦某某违规将自己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挂靠到某建设集团公司并取得报酬4.05万元,此外,韦某某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最终韦某某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退缴违法所得。
2023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紧盯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入股、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开展专项整治,不留死角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问题进行清查,厘清底数、建立台账、严肃整治,以有力监督强化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规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从业行为,减少党员干部权力寻租空间,织密织牢监督网,需各单位严格自查自纠。县纪委监委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公职人员对照方案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并按《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汇总表》《公职人员兼职、挂证取酬情况汇总表》进行分类汇总,杜绝失管漏管现象发生。
“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请大家杜绝侥幸心理,严格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如实填报相关材料。”日前,驻柳城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县住建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以“面对面”谈话等形式,用心用情向党员干部讲清政策,全面排查整治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为确保专项整治精准有力,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等组建3个检查组,通过查阅台账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对10个单位开展重点抽查,详细了解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情况,紧盯具有相关职称和职业资格的人员,是否存在违规兼职取酬、挂靠取酬等问题进行靶向核查,发现动员部署不到位、自查自纠流于表面等问题10个。同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端口,畅通拓展信访和监督渠道。
针对单位自查、监督检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根据是否获利、行为类别、企业状态等情况对各单位报的自查结果进行再监督、再审查,针对核查中发现的违规经商办企问题逐项进行核实和分析研判,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相关单位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督促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发现违规挂证取酬、违规注册个体工商户等问题线索13条,立案查处4件。(柳城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