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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17 02:33:48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原本规划设计1立方米的太阳能路灯基座,实测只有0.3立方米左右,有的甚至不足0.2立方米……”近日,云浮罗定市委巡察组在常规巡察中发现沙豪岗村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存在路灯基座“缩水”的问题。收到该问题线索后,罗定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随即成立专案组深入核查。

  经了解,沙豪岗村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系罗定市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子项目,分三个标段进行,在罗定市33个行政村共计安装7928个路灯基座。专案组在该村随机选取了五个路灯基座现场测量,发现其体积均少于1立方米,存在容易倾倒的安全隐患。

  为全面摸清底数,专案组组织镇村两级纪检干部深入项目涉及的33个行政村实地走访测量,同时协调第三方公司对项目开展验收评估,发现三个标段的路灯基座均存在体积小于合同设定的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专案组组织罗定市农业农村局、工程各标段承包方和合同监理方就该工程质量举行“四方会谈”,通过打好“法律牌”“政策牌”,促使该项目负责人主动承认错误并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在专案组的协调下,该项目承包方主动退回工程款360余万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近年来,罗定市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开展农村小微工程监督为抓手,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去年以来共查办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0件,立案审查调查42人,党纪政务处分27人,推动1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说明问题,促使相关人员主动退回违纪款项400多万元。

  (罗定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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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nyzx/content/post_199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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