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理论研究

时间:2024-05-13 13:37:46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自今年5月起,四部门将联合组织开展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

2024年国家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正式启动

  5月11日,2024年国家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首场启动会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颜清辉出席会议,作动员讲话。颜清辉指出,要充分认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今年飞行检查的突出特点,以“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依法依规完成好本次飞行检查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本组飞行检查将对郑州市、周口市4家定点医疗机构、2家定点连锁药店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及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