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企业违规‘开绿灯’,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谋取利益,权力滥用必然会被权力反噬,也必将受到党纪国法严惩……”近日,兴安县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查办的工程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
工程建设领域涉及面广、资金密集、审批权力集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一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紧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通过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三谈一访”、强化监督执纪等各项工作,切实守好工程领域廉洁关。
为从源头上预防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该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上廉政党课、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庭审等方式,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65次,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与关键岗位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其中,督促各级党组织到兴安县“灵渠清风”警示教育展厅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共计52批次1900余人次。
“通过这次谈心谈话,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愿意主动交代问题,希望组织给予机会……”日前,兴安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其综合监督单位县卫健局所属的二层单位实施工程项目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在谈话后,县人民医院原放射科主任李某主动到县纪委监委交代了其在经手相关采购项目过程中存在收受贿赂问题,最终李某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在专项治理期间,该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三谈一访”机制即县纪委书记谈部门“一把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谈项目负责人、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谈班子成员,县直各单位“一把手”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廉政家访活动,共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开展谈心谈话62人次,引导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的领导干部主动交代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共有4人主动交代了违反“四风”以及其他违纪问题。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室组地”协作配合,以实地走访、翻阅台账、“面对面”“背靠背”谈话等方式,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个,提出工作建议措施2条。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并重点对起底的问题线索进行详细核查。自专项整治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收到问题线索17条,立案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人。(兴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